曾献勇,福建永定人,现任福建真而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刑辩团队主任。
拥有律师团队,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提供劳务受害、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等方面的业务。
现(曾)担任龙岩市总工会、龙岩市融媒体中心(含闽西日报等)、龙岩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福建省龙岩卫生学校、闽西宾馆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永定区矿产品总站、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政府、抚市镇、仙师镇、峰市镇、下洋镇、岐岭镇人民政府、龙岩市永定区振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括福建客家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宏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宏诚市场管理公司、客家土楼水利投资公司、宏腾建设公司、古建筑公司、文秀公司、佳源自来水公司、宏盛物业管理公司等权属子公司、分公司)、福建大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上述领域具有极丰富的实务经验。
1、代理厦门市张某受贿罪案件,经有效辩护,二审法院认定当事人犯罪具有坦白情节、全部退赃、真诚悔罪,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坦白、悔罪、立功等情节,最终作出免予刑事处罚决定,取得无罪化处理结果。
2、代理福建省苏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一案,通过辩护,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系初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代理福建省林某非法经营罪,通过辩护,检察机关认定移送审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后续公安机关予以撤案处理,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代理福建陈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针对案件事实与情节提出辩护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检察机关认定移送审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后续公安机关予以撤案处理,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5、代理福建省熊某诈骗罪案件,通过辩护,检察机关认定移送审查起诉证据材料事实不清、依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后续公安机关予以撤案处理,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6、代理上海市曾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案件,经有效辩护,检察院认定公安机关移送证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取得无罪化处理结果。
7、代理福建省王某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件,经有效辩护,检察院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自首、悔罪、退赔等情节,最终作出缓刑量刑建议,让当事人回归家庭。
8、代理福建省范某开设赌场罪案,针对案件事实与情节提出辩护意见,人民法院采纳意见,认定当事人系从犯,并具有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最终依法作出判处缓刑,让当事人回归家庭。
9、代理福建省徐某赌博罪案,针对案件事实与情节提出辩护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认定当事人系自首,并具有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款等情节,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成功取保候审,在法院阶段判处缓刑。
10、代理福建省胡某诈骗罪案件,针对案件事实与情节提出辩护意见,人民法院采纳意见,认定当事人具有坦白,并且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最终依法作出判处缓刑,让当事人回归家庭。
11、代理福建省阮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经有效辩护,检察院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坦白、悔罪等情节,最终作出缓刑量刑建议,取得实质化处理结果。
12、代理福建省程某寻衅滋事罪案件,经有效辩护,检察院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坦白、悔罪等情节,最终作出缓刑量刑建议,让当事人回归家庭。